2007/3/29

人與鹿‧台灣與鹿


今天本來是想在YAHOO知識+,詢問為何人類要獵殺鹿,卻意外看到有人問起:什麼東西只有台灣才有!個人認為台灣什麼都有了,而梅花鹿是台灣早期獨有的美麗生物!但早期我們似乎還不懂得珍惜當下獨有的東西!我們只知道鹿皮禦寒、鹿肉鮮美、鹿角可以作為工具,其他什麼都不管,錯!不是什麼都不管,還管怎麼樣賺錢~


人類原本就是自然的一分子。在史前人追趕著獵物抵達台灣的那一刻,我們看到的,只是食物鏈中的常態,如同豹子為了吃飽而捕殺羚羊一般地無可厚非。但當人類逐漸開展出自己的文明,卻也逐步脫離自然的法則。人與鹿之間的故事,最能顯示出人與自然的關係,是如何漸行漸遠。從台灣各地出土的化石顯示,自遠古時期起,鹿就已經遍布在台灣的平原和森林交界處。鹿在台灣天敵少、抵抗力又強,康熙年間的《諸羅縣誌》中記載:「鹿獐之多,由草之暢茂,且稀霜雪,故族蕃息而肥碩。」鹿皮禦寒、鹿肉鮮美、鹿角可以用作工具,所以,鹿一直是史前人狩獵的主要對象。明末,漳泉一帶的漢人時常來台灣,用瑪瑙、瓷器、布、鹽,和原住民交換鹿皮、鹿肉和鹿角。那時的平埔族人仍尊重自然界的輪迴,它們設有「獵鹿公約」限制打獵的時間,讓鹿群有休養生息的機會。但到了荷據時期,荷蘭人招攬漢人大規模地獵鹿,每年輸出幾萬張的鹿皮。明鄭到清領時代,鹿皮仍具極高經濟價值,人民遂以獵鹿為業。此時獵鹿已經成為不擇手段的商業行為,不僅獵殺幼鹿,甚至為了胎鹿鮮麗的皮毛而剖孕取胎。長期滅種式的屠殺之下,鹿隻數量驟減,而山林的逐步開發,更迫使鹿群無處容身。原本滿山遍野的鹿,被人類逼得走投無路,幾近滅亡。所以台灣人現在很難看得到鹿了。研究者為了挽救瀕絕的梅花鹿,費心多年復育,終於將鹿群野放。但是這些野放的鹿卻仍時常遭人偷襲,數量始終無法繼續增加。鹿的尷尬處境,反映出人類對自然的步步進逼。當個體性的打獵變為大規模的屠殺,零星的耕種變成有計畫地開墾,越來越聰明的人類不再崇敬自然的力量,也不再尊重其他生命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權利。如同一個叛逆的孩子,從母親的懷抱中出走,卻不時回來巧取豪奪。而人類可曾對自然有過什麼貢獻?人高踞食物鏈的最頂端,從不容許自己成為其他動物或植物的食物。嚴格說來,人類可能是整個自然界中,最缺乏存在價值的一種生物。獵人的矛,射穿了動物的胸膛;伐木人的斧,斬斷了大樹的腰;遊園的柵欄,監禁了本土或外地生命仰息天地間的自由。除此之外,人類與其他生物,是不是還有別的互動方式?我們能不能卸下「萬物之靈」的冠冕,以同為自然界一員的平等態度,去結識其他的生命?我們還有沒有能力感受自然的脈動,傾聽山林的呼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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